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鼓励、促进全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1月上旬,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推进会,着力做好电商经营者登记工作,助力全省电商发展。
据悉,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快制定电商经营者登记管理规定,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商平台经营者,允许以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作为经营场所证明,可就近自主选择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同时可以在营业执照上记载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此外,鼓励经营者通过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系统提交登记申请,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及时准确向经营者推送电子营业执照,互联互通为电商企业依法亮照经营,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将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动态监管,指导经营者全面、真实、准确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全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