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陆一夫)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消息,北京破产法庭日前受理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强制清算案,该案是北京市首例社团法人强制清算案。11月1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官网已无法打开,其官方微博也全部清空。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电子商务网由工信部申请,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6月21日在北京成立,是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团组织。不过2018年12月,民政部宣布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民政部表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外,民政部表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后,应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在民政部发出公告的同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对工信部展开起诉,认为协会已通过EMS邮寄的方式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工信部对其年度工作报告不予初审同意是未履行法定职责。
不过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驳回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起诉,认为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时间晚于规定时间,且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超过有效期限后未作延期申请,因此工信部认定协会内部管理混乱并无不当。
在民政部作出行政处罚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一直未自行组织清算,因此协会主管单位工信部向北京破产法庭申请对该协会进行强制清算。10月22日,北京破产法庭正式裁定受理工信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强制清算申请,该案将适用《民法总则》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法》规定开展强制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