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是互联网的一个新兴现象,其作用会越来越大。”近日,中央财经大学市场监管法律研究中心就“电商直播行业的发展与规范研究”课题召开论证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谢冬伟副主任表示,直播电商不会是昙花一现的事情,有可能会有一个很长足的发展,因此应该多点着力优化电商直播的发展与规范。
他对此提出四点具体措施。第一,他认为应该处理好发展和规范的关系。“直播电商目前方兴未艾很火爆,如果不进行必要的规范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问题,促进发展是导向和目标。”谢冬伟认为,对新鲜事物还是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这是对电商直播监管的一个基本原则,规范讲监管还是要以柔性监管、指导性执法为目标或基本原则,但是对那些电商直播中存在的恶意的违法和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要坚持底线思维,依据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第二,要做好法规修订和宣传教育。电商直播是个综合现象,带来的问题涉及到多种法律关系,包括企业登记层面的法律、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商法等,实际上还包括价格法。谢冬伟表示目前直播电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但目前制订单独法律法规存在困难,不过把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一些修改补充完善还是有可能的。他提到:“电商直播中的网红,很多人以前不是从事广告职业的,也不是从事法律职业的,进入直播行业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应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中国广告协会已经开展的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我觉得非常有意义,对这个行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第三,依靠科技手段加强监管。谢冬伟强调,要用科技手段来加强监管,要以网管网,把直播电商纳入网监平台来进行监管,包括电子取证、存证、交易监测,这些行为都要用科技手段来进行监管,直播电商具有即时性等特征,消费者取证有时候非常困难,需要监管部门有一些技术手段来进行监管取证。
第四,要建立行业规范保护消费者利益。谢冬伟认为,要建立主播的行业规范,制定一定标准,令从事电商主播的人,首先了解这个行业有些什么样的要求,这样才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另外,谢冬伟从消费者角度也对电商直播购物发展提出了一定建议:保护消费者利益至关重要,要尽快的建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把纠纷处理机制进一步的健全完善。